快 速 訂 房
訂房須知
注意事項

A關於住宿

  1. 櫃台服務時間為上午十點至晚上六點,辦理入住時間如會超過晚上六點,請來電洽詢。
  2. 本場所禁帶寵物住宿,一旦發現私帶寵物,民宿有權拒絕入住,並沒入訂金。
  3. 本場所全面禁止吸煙!最高罰款NT10000元。
  4. 為了響應綠色環保,不再提供拋棄式備品。盥洗用具提供毛浴巾、洗髮精、沐浴乳以及吹風機,其餘請自行攜帶。
  5. 切勿自行偷渡住宿,如經發現加收該房房價2倍!為維護住宿品質,晚上10點後須注意音量,切勿干擾到其他客房。
  6. 民宿並非旅館,是屬於家庭暫時提供旅客住宿的型態,所以不會有24H櫃檯、不會有自助餐吃到飽、不會零躁音、也沒有法子讓你未訂房朋友來休息或串門子…等等,為避免爭議糾紛,務必先看清訂房須知再訂房,謝謝您的配合。

B關於訂房

  1. 國外訂房請依線上訂房操作完成後,我們會另發E-MAIL(與系統不同)給您國外匯款帳戶。
  2. 國內訂房完成時會配發一組訂金匯款帳號(每筆訂單不同)為銀行虛擬帳號,切勿自行改變金額或逾期,否則轉帳將不會成功。匯訂逾期視同取消訂房,恕不另行通知,感謝您的體諒。目前線上訂房僅提供ATM轉帳服務。
  3. 在線上訂房系統內之2天以上住宿專案是指旺季周五、六或周六、日或特殊假日等續住的房客訂房使用,如經訂房及匯訂完成後,就無法取消其中一天的訂房,請考量清楚再行訂房。
  4. 住宿當日若無法當日晚上6點前到者,請於訂房時或來電主動告知,入住當天如無法連絡,本店將取消訂房並沒收訂金。
  5. 使用國民旅遊卡者於住宿當日刷卡完成後,會退還已轉帳之訂金。


訂房規約

       

為使您的旅程順利愉快,也同時確保貴我雙方權益,避免爭議。請您務必詳閱以下內容,同意後再請您於期限內作訂金匯款。謝謝您!

     訂房

  1. 櫃台服務時間為上午十點至晚上六點,辦理入住時間如會超過晚上六點,
    請提前來電告知櫃台。
  2. 電話客服(+886-8-8867768)時間為 10:00 至 20:00 ;線上訂房系統全年無休,可直接查詢空房及房價,請多加利用。
  3. 一旦確認房間後,預訂房間的房客需於隔日下午23:59前 (含例假日) 支付訂金,訂金金額為房價的 1/2 (遇農曆過年等連續假日,訂金為房價的全額),隔日23:59過後未收到訂金則取消訂單。
  4. a.電匯方式:
    至各銀行或郵局匯款到系統發送E-mail中的虛擬帳號,或是以下帳戶: 銀行-玉山銀行民權分行808,帳號-0598 940 160867,戶名- 墾丁光現特色民宿侯茂謙  
    b.自動提款機跨行轉帳:
    請持具有ATM功能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轉帳標誌之自動提款機(ATM ),選擇跨行轉帳繳款,依指示輸入銀行代號:808 轉入帳號:0598 940 160867 再輸入轉帳金額,即可完成轉帳。
    c.國外銀行及微信支付 :
    於訂房完成後另發電郵國外轉帳帳號 
  5. 刷卡支付房費將會收2%手續費。
  6. 已匯訂金者請保留收據並來電核對帳號末五碼或匯款人姓名,以確認訂房。  
  7. 入住時間為當日下午15:00以後,退房時間為隔日上午11:00,逾時將收取延遲費(每小時500元)。若無法在18:00前入住請來電告知,逾期將無法保留房間。本店打烊時間為20:00,請儘量在這之前抵達。當日務必保持連絡電話暢通以便聯繫。  
  8. 請注意住宿人數不可超過訂房設定之人數。人數增加時請先告知,並需酌收加人或加床費用。加人6歲以上不佔床平日500/人,周六連續假日與旺季800/人(不含備品,僅提供早餐)。
    加一床平日800元/人,周六連續假日與旺季1000元/人(含備品及提供早餐)。以上切勿自行偷渡,經發現加收該房房價2倍金額。另需求額外備品酌收費用:枕頭50元/顆,被子(單人)100元/條。
  9. 若預訂住宿當日,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以本店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本店可為您保留訂房延後入住,請電話聯絡客服人員。  
  10. 為了響應綠色環保,不再提供拋棄式備品!盥洗用具提供毛巾、浴巾、洗髮精、沐浴乳以及吹風機,其餘請自行攜帶。  
  11. 包棟客人(五間客房以上之訂房)除天災人禍外,皆不可延期及取消訂房,且訂金等於全額房價。訂房務必確認清楚。  
  12. 為保障其他房客權益,訪客一律樓下會面,並於20:00前離開。敬請配合。  
  13. 本店禁帶寵物住宿且室內全面禁菸。當日發現帶寵物者將拒絕入住,已付訂金不予退還;室內吸煙者依菸害防制法罰款NT10000元。 
  14.  訂房客人進房(C/I)前或退房(C/O)後,可寄放行李。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店家不負保管責任。

      取消及修改政策

  1. 除不可抗力之天災人禍因素(例如颱風警報發佈)之外,凡因個人因素取消訂房 (例如:天氣不好、下雨,不想出遊、臨時有事、家裡有事、車子拋錨、交通事故、身體不適...等),依照觀光局與消保會所公佈下列訂金比例退訂。【取消日:14天前全額退訂(需扣除100元行政處理費用)、10~13日前退訂70%、7~9日前退訂50%、4~6日退訂40%、2~3日前退訂 30%、1日前退訂20% 。當日取消(未入住)則訂金全額沒收。】
  2. 如於預訂住宿當日,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以本店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即以屏東縣政府發佈颱風警報為準則),可全額退回訂金(須扣除100元處理費)或保留六個月。
  3. 14天前可免費修改入住日期,14天內修改入住日期則需加收行政處理費用100元/次(不包括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延期。


不可退款專案適用規約

須知內容:

1.不可退款之專案僅適用於下列規約,不適用於其他訂房須知及取消規範。
2.為確保您的權益,訂房前請詳閱訂房規約,並再次確認您的住宿日期、房型、金額、及資料。
3.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若入住日期因故須延期,請參照下方訂金取消規則來電通知。

不可退款專案之取消訂房規範:
1.取消規定根據交路字第10682000635號公告:依據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2.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通知取消者,依原始訂單成立日期1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3.保留訂金自原始訂單成立日期起算一年後若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畢,即視為失效且不另行通知。
4.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以月曆日)或怠於通知取消者,沒收已付100%全額款項,不予退款。
 

其他備註事項
*若您需專人服務,請於服務時間來電。
*如為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地震、颱風、天災...等,取消規範可能有所調整。
*保留款項之規則及其使用規範,飯店方擁有最終解釋之權利。


TOP
回上頁
訊息
錯誤訊息
入住日不得大於退房日
入住日
退房日
全部
搜尋
請先選取入住日及退房日
登入成功!
已登出!
輸入的內容有誤!請重新檢查!
預訂的日期區間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