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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房須知
注意事項

 
●入住時間:當日下午15:00後.(18:30前須辦理登記入住);退房時間:翌日上午11:00以前。

●提醒:如超過20:00抵達武陵山莊者,需先預付全額房費,請見諒。(因本山莊為開放式空間)。 

●本山莊住宿均無提供牙膏、牙刷,請自行攜帶。山莊客房未提供冰箱使用。

●本山莊與國光客運下車處無任何接駁車,請遊客自行斟酌。

●疫情期間為維護住宿品質,請依房型人數進住客房。暫不接受加床服務

●山莊為木造建築,為維護住宿安全,客房未提供暖氣,亦不能使用電毯(防止跳電)。

 

客房熱水供應時間為:上午5:00~10:00,下午4:00~10:30
●本山莊位於國家森林遊樂區內,室內請保持輕聲細語、請勿吸煙,客房未設置寵物房,禁止攜帶寵物,例:貓、狗...等入住。
●取消訂房請務必參考線上訂房資訊中的"住宿規定",按住宿日(不含)前取消告知的天數酌收取消費用。
●房價包含入園門票。
●本山莊國旅卡特約店。
●網路訂房者,超過系統規定之繳款訂金期限,系統將自動取消預訂訂單,請勿擅自於以下帳戶繳款訂金。

山莊位處自然生態區內,常有獼猴出沒,若遇獼猴時請注意<勿餵食><勿挑釁><食物請勿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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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電話訂房者,匯款資訊如下

  • 國泰世華銀行-台東分行   銀行代碼: 013
  • 帳號: 102030006299
  • 戶名: 富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山莊保留變更相關規定的權利,如有異動,依現場為主。

●取消訂房:

   依照行政院公告之"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

□收取定金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二、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

三、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

四、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

五、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

六、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

七、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

●登記住宿日若遇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拒因素,如因地震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且台中市區位於警戒範圍內,發佈停班停課資訊,請於入住日起三日內(含當日),與訂房中心聯絡。除扣除訂金的5%手續費外,餘額將退回原帳號。

  
 

 



訂房規約

一、使用本站訂房系統訂房者,需同意支付所訂房價總金額,以保留線上訂房之房間與價格之權利。
二、請務必將您正確的中文姓名填寫完整,住宿時需持您的身分證或護照以確認您的身分。若無法辨識本飯店有權拒絕您的訂房。
三、透過線上訂房確認後,若您需要取消訂房,請直接撥04-2590-1288由專人為您完成取消作業。
四、更改房型若更改後的訂單總金額大於原訂單總金額時,須於飯店現場補足價差。
五、更改房型若更改後的訂單總金額少於原訂單總金額時,恕不退款。網上之價格皆含稅及服務費。
六、選用ATM付款請務必在訂房後2天有效期限內完成轉帳或匯款,超過有效期限未完成付款則本筆訂單將自動取消,不予保留!
七、飯店入住時間為下午3:00以後,退房時間為上午11:00以前。
八、登記住宿日若遇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拒因素,如因地震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且台中市區位於警戒範圍內,發佈停班停課資訊,請於入住日起三日內(含當日),與訂房中心聯絡。除扣除訂金的5%手續費外,餘額將退回原帳號。
九、本飯店保留變更相關規定的權利,如有異動,依現場為主。

●取消訂房:

   依照行政院公告之"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

□收取定金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二、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

三、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

四、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

五、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

六、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

七、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



不可退款專案適用規約

須知內容:

1.不可退款之專案僅適用於下列規約,不適用於其他訂房須知及取消規範。
2.為確保您的權益,訂房前請詳閱訂房規約,並再次確認您的住宿日期、房型、金額、及資料。
3.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若入住日期因故須延期,請參照下方訂金取消規則來電通知。

不可退款專案之取消訂房規範:
1.取消規定根據交路字第10682000635號公告:依據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2.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通知取消者,依原始訂單成立日期1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3.保留訂金自原始訂單成立日期起算一年後若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畢,即視為失效且不另行通知。
4.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以月曆日)或怠於通知取消者,沒收已付100%全額款項,不予退款。
 

其他備註事項
*若您需專人服務,請於服務時間來電。
*如為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地震、颱風、天災...等,取消規範可能有所調整。
*保留款項之規則及其使用規範,飯店方擁有最終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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