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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房須知
注意事項


訂房規約

1.依觀光局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辦理
2.個人訂房(3間以下)-依交通部觀光局頒訂民宿、旅館訂房定型化契約辦理
住房日取消或減少訂房,扣訂金100%。
住房日起提前一日起取消或減少訂房,扣訂金80%。
住房日起提前二~三日起取消或減少訂房,扣房價訂金70%,或訂金全額保留使用。
住房日起提前四~六日起取消或減少訂房,扣房價訂金60%,或訂金全額保留使用。
住房日起提前七日訂金全額退費。

3.因發布(南部地區)陸上颱風警報(入住當日及入住前ㄧ日),無法如期入住,訂金將全額保留或退款。
**海上颱風警報、豪大雨特報、非南部地區陸上颱風警報,恕無法取消及更改訂房**

4. 雙人住2位,家庭房住4位(含6歲以上小朋友),人數增加以1位為限,超過2位本飯店現場保留租房權益。

5.12歲以下使用現有床鋪免費(無早餐 備品 枕被),6歲以上早餐費用另計200/人,加床費用700含早餐。

6.房客請於當日下午5時前抵達飯店辦理進房手續,若有延誤請務必電話告知,逾晚上7時未連絡者,訂房取消。



不可退款專案適用規約

須知內容:

1.不可退款之專案僅適用於下列規約,不適用於其他訂房須知及取消規範。
2.為確保您的權益,訂房前請詳閱訂房規約,並再次確認您的住宿日期、房型、金額、及資料。
3.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若入住日期因故須延期,請參照下方訂金取消規則來電通知。

不可退款專案之取消訂房規範:
1.取消規定根據交路字第10682000635號公告:依據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2.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通知取消者,依原始訂單成立日期1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3.保留訂金自原始訂單成立日期起算一年後若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畢,即視為失效且不另行通知。
4.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以月曆日)或怠於通知取消者,沒收已付100%全額款項,不予退款。
 

其他備註事項
*若您需專人服務,請於服務時間來電。
*如為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地震、颱風、天災...等,取消規範可能有所調整。
*保留款項之規則及其使用規範,飯店方擁有最終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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