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加入原鄉商旅 line@ 客服ID:@687wlztk,提供即時性的客戶服務。
2、如需預訂當日住宿,請來電 03-8887959,查詢房間數量及價格。
3、訂房旅客,需同意於三日內支付房價總金額 50 %;春節期間支付房價總金額100%,以保留房間之權利。
4、為保障交易安全,請於辦理住宿時,提供訂房人身份證明文件。
5、透過線上訂房確認後,若需要「更改時間 或 取消」,請來電與我們聯絡,謝謝您。
6、入住時間為下午4點;春節期間為下午5點;退房時間為翌日上午11點。
7、商旅無提供加床服務,敬請見諒。
8、客房設備請珍惜使用,如有損毀,照原價賠償,敬請見諒。
9、如您已訂房,但尚未預付訂金,此訂房保留至下午4:00,若欲延遲入住,請來電 03-8887969通知,逾時,此保留之房間,將有權售與他人。
10、營業時間至晚上十點整。
1、於住宿日14天前取消,退還全額訂金、10~13日前退訂70%、7~9日前退訂50%、4~6日退訂40%、2~3日前退訂30%、1日前退訂20%、當日取消之訂金,無法使用於延期及退費處理。
2、延期日期,視同取消日期,做為計算退費區間之標準。
3、保留之訂金,無法因預計入住日期客滿,要求全額退費,還請提早預訂。
4、因無法提供寵物入住,而導致房間停止使用之情形,恕不退費。
5、因個人因素取消訂房 (如:行程變動、需更改日期已客滿等),該訂金可保留半年(僅限延期、保留一次),如需退費,退款比例依交通部觀光局所示。
6、住宿當日如發佈「陸上颱風警報」,該訂金可全額退費或保留半年。
7、「已解除或未有颱風警報」,但因「交通中斷」之因素,該訂金保留半年。
須知內容:
1.不可退款之專案僅適用於下列規約,不適用於其他訂房須知及取消規範。
2.為確保您的權益,訂房前請詳閱訂房規約,並再次確認您的住宿日期、房型、金額、及資料。
3.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若入住日期因故須延期,請參照下方訂金取消規則來電通知。
不可退款專案之取消訂房規範:
1.取消規定根據交路字第10682000635號公告:依據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2.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通知取消者,依原始訂單成立日期1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3.保留訂金自原始訂單成立日期起算一年後若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畢,即視為失效且不另行通知。
4.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以月曆日)或怠於通知取消者,沒收已付100%全額款項,不予退款。
其他備註事項
*若您需專人服務,請於服務時間來電。
*如為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地震、颱風、天災...等,取消規範可能有所調整。
*保留款項之規則及其使用規範,飯店方擁有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