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住時間為當日16:00~21:00及退房時間為隔日11:00前,如有特殊需求而需提前或延後者,請於事前預先溝通;若臨時告知如有不便,請見諒。
2.本館保有分配房型之權利,有任何房型及房內需求(如:和式雅緻房需併床,額外多加一條單人被...等),請於入住前向訂房人員提出需求以利房務作業,避免現場久候。
3. 房價均為房型之標準人數作為計價總額,所有房價已包含服務費、精緻早餐及戶外設施之使用。
4. 兒童8歲(含)以上及身高120公分以上者,需收加床費為每人 1000 元,包含單人床組(含單人床墊*1、枕頭*1、單人被*1),備品及早餐一客;另需額外多加一條單人被為 200 元,加早餐一份為 300 元。
5. 訂房時,請務必告知確實住宿人數,如有超住情形而未告知,本館有權加收費用或拒絕入住。
6. 請勿攜帶任何寵物入住。
7. 提供嬰兒澡盆、護欄、消毒鍋及瑞穗車站接送,請事先預約以利本館規畫安排。
8. 入住期間若有任何問題或租借用品時,請在櫃台人員服務時間內告知或詢問。
9. 為確保房客的住宿品質,訪客請於晚間 21:00 以前離開本館,若逾時則視同住宿收費。
10. 早餐如有特殊需求(如:素食,過敏食材)請事先告知;早餐為隨房附贈,因個人因素不用早餐恕不退費。
11.退房時請將房卡繳交給櫃檯人員,如有遺失卡片收費為一張房卡 $300元。
12.因地域因素及避免擾鄰,鍋爐加溫時間為早上08:00~10:00及下午17:00~21:00等2個時段,非加溫時段最低溫度為38度左右,若無法符合您的需求,請見諒。
1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並以本館公告為主。
延期住宿
1.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將可辦理退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2. 延期住宿: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將可辦理延期住宿,並保留訂金三個月,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3.退訂金須知(除非遇上颱風,且發布颱風警報,可以退全額訂金或是延期三個月,否則未在十四天內通知者,則無法退全額訂金)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到達者,可退還已付訂金100%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13日前到達者,可退還已付訂金70%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9日前到達者,可退還已付訂金50%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6日前到達者,可退還已付訂金40%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3日前到達者,可退還已付訂金30%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到達者,可退還已付訂金20%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者,可退還已付訂金0%
須知內容:
1.不可退款之專案僅適用於下列規約,不適用於其他訂房須知及取消規範。
2.為確保您的權益,訂房前請詳閱訂房規約,並再次確認您的住宿日期、房型、金額、及資料。
3.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若入住日期因故須延期,請參照下方訂金取消規則來電通知。
不可退款專案之取消訂房規範:
1.取消規定根據交路字第10682000635號公告:依據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2.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通知取消者,依原始訂單成立日期1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3.保留訂金自原始訂單成立日期起算一年後若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畢,即視為失效且不另行通知。
4.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以月曆日)或怠於通知取消者,沒收已付100%全額款項,不予退款。
其他備註事項
*若您需專人服務,請於服務時間來電。
*如為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地震、颱風、天災...等,取消規範可能有所調整。
*保留款項之規則及其使用規範,飯店方擁有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