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 速 訂 房
訂房須知
注意事項
  1. 民宿位於山區邊,難免會有蚊蟲蜘蛛爬蟲類誤入房內,如果您非常害怕牠們,請斟酌訂房。
  2. 入住時間為下午16:00~19:30辦理住宿登記,退房時間為上午11:00。如需延遲入住或延遲退房將酌收每小時NT200元費用。
  3. 為確保房客的住宿品質,訪客請於晚間9點以前離開,若逾時則視同住宿收費。晚上10:00之後請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客人休息品質。
  4. 民宿無電梯,每間房間為了保持住宿品質,每間房間依房型限定入住人數;如超過限定人數,民宿有權拒絕入住。
  5. 請勿攜帶任何寵物 入住 及本館全面禁菸
  6. 露天溫泉開放時間為PM 19:00-21:00。
  7. 客房內設有WIFI免費無限上網。
  8. 民宿無提供接送服務,重點商圈、瑞穗車站及瑞穗牧場皆距離民宿步行需約30~40分鐘,若您有老有少、行李拖行來回自覺不便,請斟酌訂房。
  9. 房間內部除了本店所提供茶飲(礦泉水)mini bar唯招待貴賓,其他為本店之所有財產 ;若有需要可詢問櫃台服務人員購買,請勿自行帶走。
  10. 晚上10:00之後請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客人休息品質。
  11. 退房時請繳交房卡給櫃檯同仁,如有遺失房卡,遺失卡片收費為一張房卡 $500 新台幣  。

取消訂房規定:

請來電通知、FB私訊或EAMIL通知取消訂房,謝謝。

-於預定住宿日十四天前取消,將不收取取消訂房手續費。

-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70%。

-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50%。

-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40%。

-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30%。

-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20%。

-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不退。請於下午15:00前通知。

-因天災或不可抗拒因素,如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請於入住前一天22:00pM以前來電通知。或先行電話連絡,可看天候狀況當天來電通知。

取消訂房,退還已付定金100%。



訂房規約

訂房須知:

  1. 民宿位於山區旁邊,難免會有蚊蟲蜘蛛爬蟲類誤入房內,如果您非常害怕牠們,請斟酌訂房。
  2. 入住時間為下午16:00~19:30辦理住宿登記,退房時間為上午11:00。如需延遲入住或延遲退房將酌收每小時NT200元費用。
  3. 為確保房客的住宿品質,訪客請於晚間9點以前離開,若逾時則視同住宿收費。晚上10:00之後請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客人休息品質。
  4. 民宿無電梯,每間房間為了保持住宿品質,每間房間依房型限定入住人數;如超過限定人數,民宿有權拒絕入住。
  5. 請勿攜帶任何寵物入住及本館全面禁菸
  6. 戶外公共露天溫泉開放時間為PM 19:00-21:00 (需著泳裝)。
  7. 客房內設有WIFI免費無限上網。
  8. 民宿無提供接送服務,重點商圈、瑞穗車站及瑞穗牧場皆距離民宿步行需約30~40分鐘,若您有老有少、行李拖行來回自覺不便,請斟酌訂房。
  9. 房間內部除了本店所提供茶飲(礦泉水)mini bar唯招待貴賓,其他為本店之所有財產 ;若有需要可詢問櫃台服務人員購買,請勿自行帶走。
  10. 晚上10:00之後請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客人休息品質。
  11. 退房時請繳交房卡給櫃檯同仁,如有遺失房卡,遺失卡片收費為一張房卡 $500 新台幣  。

取消訂房規定:

請以電話通知訂房取消,確認後請使用簡訊、E-mail、留言板等通知取消訂房,謝謝。

-於預定住宿日十四天前取消,將不收取取消訂房手續費。

-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70%。

-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50%。

-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40%。

-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30%。

-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取消,退還已付定金20%。

-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不退。請於下午15:00前通知。

-特殊取消訂房處裡(因不可抗力因素):您預定入住的日期,如因飯店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可能 受颱風影響,在陸上颱風警報發佈之前,您若提出取消,將依網路上之公告及本飯店住房取消 規定處理;在陸上颱風警報發佈後,請於原訂入住起三日 (含當日) 內,以e-mail、傳真或電 話與客服員連絡,本飯店將盡速與您確認更改或取消您的訂房紀錄。

取消訂房,退還已付定金100%。



不可退款專案適用規約

須知內容:

1.不可退款之專案僅適用於下列規約,不適用於其他訂房須知及取消規範。
2.為確保您的權益,訂房前請詳閱訂房規約,並再次確認您的住宿日期、房型、金額、及資料。
3.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若入住日期因故須延期,請參照下方訂金取消規則來電通知。

不可退款專案之取消訂房規範:
1.取消規定根據交路字第10682000635號公告:依據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2.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通知取消者,依原始訂單成立日期1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3.保留訂金自原始訂單成立日期起算一年後若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畢,即視為失效且不另行通知。
4.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以月曆日)或怠於通知取消者,沒收已付100%全額款項,不予退款。
 

其他備註事項
*若您需專人服務,請於服務時間來電。
*如為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地震、颱風、天災...等,取消規範可能有所調整。
*保留款項之規則及其使用規範,飯店方擁有最終解釋之權利。


TOP
回上頁
訊息
錯誤訊息
入住日不得大於退房日
入住日
退房日
全部
搜尋
請先選取入住日及退房日
登入成功!
已登出!
輸入的內容有誤!請重新檢查!
預訂的日期區間不得超過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