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房時間為下午16:00後,退房時間分為旺季(4~10月)上午11:00前,淡季(11~3月)中午12:00前。
※ 因格局限制,所有房型均無法加床。
※ 同一房型因樓層位置不同,坪數及擺設風格會有些許差異,房型照片僅供參考。
※ 館內全面禁止吸菸(戶外設有吸菸區),違反者依菸害防制法罰款新台幣3000元。
※ 入房時間為下午16:00後,退房時間分為旺季(4~10月)上午11:00前,淡季(11~3月)中午12:00前。
※ 訂房政策(依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之規定收取費用)
(一)旅客取消訂房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業者退還定金100%。
(二)旅客取消訂房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業者退還定金70%。
(三)旅客取消訂房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業者退還定金50%。
(四)旅客取消訂房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業者退還定金40%。
(五)旅客取消訂房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業者退還定金30%。
(六)旅客取消訂房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業者退還定金20%。
(七)旅客取消訂房於預定住宿日當日,業者不退還定金。
※ 如遇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定金可全數退還
須知內容:
1.不可退款之專案僅適用於下列規約,不適用於其他訂房須知及取消規範。
2.為確保您的權益,訂房前請詳閱訂房規約,並再次確認您的住宿日期、房型、金額、及資料。
3.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若入住日期因故須延期,請參照下方訂金取消規則來電通知。
不可退款專案之取消訂房規範:
1.取消規定根據交路字第10682000635號公告:依據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2.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通知取消者,依原始訂單成立日期1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3.保留訂金自原始訂單成立日期起算一年後若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畢,即視為失效且不另行通知。
4.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以月曆日)或怠於通知取消者,沒收已付100%全額款項,不予退款。
其他備註事項
*若您需專人服務,請於服務時間來電。
*如為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地震、颱風、天災...等,取消規範可能有所調整。
*保留款項之規則及其使用規範,飯店方擁有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