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 速 訂 房
訂房須知
注意事項

一、住宿規定

1住宿依房型附贈早餐。

2山莊提供遊憩服務項目、旅遊資訊諮詢..等服務。

3間套房均有網路請自備個人電腦,可以免費上網。

4為維護住宿品質及環境衛生,不得攜帶寵物入住。

5本山莊無任何加床服務,請注意住宿人數勿超過客房設定之人數。

6山莊內熱水供應時間05:00~24:00,山區水源得來不易,請各位遊客節約用水。

7本山莊無任何加床服務,請注意住宿人數勿超過客房設定之人數。

8客房內禁菸、酒、檳榔、毒品,為了公共及個人安全禁止在房間內烹煮食物,敬請房客務必配合。

9山莊嚴禁吸食違禁藥品及音樂派對如有情事發生,一律報警處理,並立即要求退房及賠償。

10 房內設施請愛惜使用,不當使用造成損壞或遺失須造價賠償。   

二、更改訂房訂單

1登記住宿日3天內(不包含入住當天),恕不接受訂單取消或訂單延期。

2訂單若延期限更改乙次,保留訂金半年,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動作。

三、取消訂房特殊處理(因不可抗力因素)

1住宿當日 若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遇地震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等以飯店所在地南投縣政府災害公告為依據,請電話聯絡本山莊服務人員,本山莊接受訂房延期或取消,可選擇保留六個月內使用;若需退款則扣手續費100元,餘額全數退還訂房者。    

 四、取消訂房退款注意事項

1.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100%。
2.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13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70%。
3.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9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50%。
4.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6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40%。
5.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3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30%。
6.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20%。
7.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不退還已付全部定金。
此取消訂房乃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第六條(定金之收取)規定

]五、延期保留訂單注意事項

1重新確認住宿日後,恕不再接受訂單取消或延期。

2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動作。

3房價以最後住房日當日之價格為主,若有價差需補至當日之金額。     

六、延期保留訂單特殊處理(因不可抗力因素)

1住宿當日若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遇地震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等(以飯店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請電話聯絡本山莊服務人員,本山莊接受訂房再延期或退款,可選擇保留六個月內使用;若需退款則扣手續費30元,餘額全數退還訂房者。     

七、其他1兒童定義:120公分以下孩童免費;120公分以上比照大人收費。

2訂房時請確實告知正確人數(幾大、幾小),本山莊有權不接受超住。

3超過退房時間一個小時將以一個小時300元計費,超過半個小時將以一個小時計算。

4本山莊為確保住宿品質,不接受於山莊區域內(含客房內)烤肉、烹飪、打麻將。 

5本山莊訂房採用電腦紀錄,為確保客戶訂房權益,請於確認單回傳期限內匯足訂金並傳真確認,若於指定日期內未回傳者(需於最後匯款當日晚上8:00前來電告知),本山莊將自動取消訂房,恕不另行通知。

6為維護您訂房之權益,務請確實填寫訂單各欄位之資料.本網站保有對不實訂單(訂單資料填寫不實或錯誤,經以電話聯絡均無法確認訂單內容者)之逕予取消,己繳之費用將不另退還。

7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將須依本山莊之訂房所有相關規定。  

8春節期間、寒暑假期、國定假日、特殊節日價格若有異動,恕不另行通知。



訂房規約

§§ 訂房須知§§

取消訂房特殊處理(因不可抗力因素)
住宿當日 若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遇地震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等以飯店所在地南投縣政府災害公告為依據,請電話聯絡本山莊服務人員,本山莊接受訂房延期或取消,可選擇保留六個月內使用;若需退款則扣手續費30元,餘額全數退還訂房者。

取消訂房退款注意事項

1.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100%。
2.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13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70%。
3.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9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50%。
4.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6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40%。
5.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3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30%。
6.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20%。
7.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不退還已付全部定金。

此取消訂房乃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第六條(定金之收取)規定

延期保留訂單注意事項

旅客變更住宿日期者,應先通知民宿,經民宿同意,旅客不需支付因變更所生之手續費。
此規定乃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第八條(契約變更)規定。
1. 重新確認住宿日後,恕不再接受訂單取消或延期。
2. 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動作。
3. 房價以最後住房日當日之價格為主,若有價差需補至當日之金額。

其他
1. 兒童定義:7歲以下孩童免費;7歲以上比照大人收費。
2. 訂房時請確實告知正確人數(幾大、幾小),本山莊有權不接受超住!
3. 超過退房時間一個小時將以一個小時300元計費,超過半個小時將以一個小時計算。
4. 本山莊為確保住宿品質,不接受於山莊區域內(含客房內)烤肉、烹飪、打麻將。
5. 本山莊訂房採用電腦紀錄,為確保客戶訂房權益,請於確認單回傳期限內匯足訂金並傳真確認,若於指定日期內未回傳者(需於最後匯款當日晚上8:00前來電告知),本山莊將自動取消訂房,恕不另行通知。
6. 為維護您訂房之權益,務請確實填寫訂單各欄位之資料.本網站保有對不實訂單(訂單資料填寫不實)錯誤,經以電話聯絡均無法確認訂單內容者)之逕予取消,己繳之費用將不另退還。
7. 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將須依本山莊之訂房所有相關規定。
8. 春節期間、寒暑假期、國定假日、特殊節日價格若有異動,恕不另行通知。

清境愛立家旅遊民宿   祝您旅途愉快



不可退款專案適用規約

須知內容:

1.不可退款之專案僅適用於下列規約,不適用於其他訂房須知及取消規範。
2.為確保您的權益,訂房前請詳閱訂房規約,並再次確認您的住宿日期、房型、金額、及資料。
3.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若入住日期因故須延期,請參照下方訂金取消規則來電通知。

不可退款專案之取消訂房規範:
1.取消規定根據交路字第10682000635號公告:依據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2.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通知取消者,依原始訂單成立日期1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3.保留訂金自原始訂單成立日期起算一年後若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畢,即視為失效且不另行通知。
4.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以月曆日)或怠於通知取消者,沒收已付100%全額款項,不予退款。
 

其他備註事項
*若您需專人服務,請於服務時間來電。
*如為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地震、颱風、天災...等,取消規範可能有所調整。
*保留款項之規則及其使用規範,飯店方擁有最終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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